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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年未偿6700万,嗨乐影视公开追讨范家兄妹

2026-09-28 4997

近日,“范冰冰、范丞丞被追讨6700万元”成为热议话题。事件从几天前的一封公开信开始,信中由东阳嗨乐影视公司发出,标题直白——《范小姐,请还钱!》,信中明确提到范冰冰、她的品牌及弟弟范丞丞,称法院早已判决胜诉,但五年来未收到任何款项。

这笔债务源自一部未播出的剧集。2017年,嗨乐与范冰冰当时经营的无锡爱美神影视共同签署了投资合同,预计拍摄一部古装剧,总投资达到5亿元,其中嗨乐出资6000万元,约占12%的份额,并约定在项目结束时无论收益如何都需返还投资。然而,随着范冰冰在2018年遭遇税务问题,其公司也产生了巨额的税款补缴,导致剧集无法上线,嗨乐随之开始追讨投资。

经过多次沟通,爱美神承诺分期还款,但最终未能履行。2021年,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爱美神需返还本金4000万元及收益2700万元,总计6700万。但随着爱美神于2022年申请破产,嗨乐面临的却是流转至个人账户的困境。

调查发现,范冰冰在事件发生前已将其持有的股份转让,而嗨乐则表示有证据显示其转账记录显示爱美神在2018至2020年间将巨额资金转给了范冰冰及范丞丞的工作室。对此,范冰冰的律师事务所回应称,公司的债务应由公司承担,个人不应承担连带责任。

嗨乐则对范冰冰的声明作出了反击,要求其提供相应的商业凭证和合同以证明转账的正当性。总的来看,这场纷争不仅涉及嗨乐一家,其他投资方也因剧集未播而遭受经济损失。尽管热度稍降,但嗨乐与范家之间的账务争议依然悬而未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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